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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网评论:结构性减税降费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

发布日期:2024-01-15

     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*策中最具含金量、经营主体受益最明显的*策。切实落实减税降费*策,既有利于扩大总需求、稳定经济增长,又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,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  


     不久前举办的*经济工作会议为2024年宏观*策“定调”,提出“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”。回望2023年,税务部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,有效提振市场信心、稳定市场预期,为延续、优化、完善并落实好既有减税降费*策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。  减税降费*策是促进经济蓬勃发展活力的重要工具,有利于减轻经营主体纳税负担,扩大需求、稳定增长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,2023年1-11月,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125.09亿元。超1.8万亿元税费“红包”,惠及民营企业、制造业企业、中小微企业等众多经营主体。  


     *策落实看实效,经营主体是关键。作为经济运行的“晴雨表”,涉税经营主体数量的增减直接反映出市场的温度。2023年前11个月,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1515.1万户,同比增长25.4%,两年平均增长11.9%,当年即领用发票、有收入申报的税收活跃户达到1055.7万户,占比69.7%,较上一年同期提高3.1个百分点,涉税经营主体活力向好。  


     而在长周期减税降费*策实施后,优化调整税费*策是下一阶段的重要目标。*经济工作会议要求,“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*策,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”,也强调了结构性减税降费的精准性与针对性。  


     结构性税费*策的“组合拳”直面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挑战,有助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。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*策为例,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,能够使研发投入多的企业,享受到更多减税,有利于引导企业形成“*策引导—研发投入—效益提高—加大研发投入”的良性循环。  


     从当前*策实施效果看,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被进一步激发,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贡献力量。2023年前11月,以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“三新经济”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455.4万户,占全部新办户的30.1%,较上一年同期提高2.5个百分点,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办户数同比增长32%,增势明显。  


     总体而言,在减税降费*策的推动下,2023年前11月,新办涉税经营主体量质双升,折射出我国经济的澎湃活力与巨大潜力。下一步,随着税务部门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*策,特别是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*策,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有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。(记者 金昱希)
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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